尊敬的家长: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2021年7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强有力的监管举措,这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为积极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广大中小学生及家长的权益,特向广大家长发出倡议:
一、深刻领会“双减”精神,做教育综合改革的拥护者
《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增进人民福祉、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决心。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制造教育焦虑,应试化、超前超纲培训,不仅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也给家庭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教育生态,致使孩子们“白加黑”“5+2”地学习,学业负担沉重,苦不堪言,家庭教育负担也越来越重。《意见》不仅提出深化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的系列规定,也提出整体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满足学生多样化发展需求等具体措施。建议各位家长仔细阅读《意见》全文30条,全面了解“双减”政策,深刻领会“双减”精神。“双减”工作,是一项涉及到从教育内部到外部的整体改革举措,是确保未来国家教育事业健康良性发展的行动指南,更是促进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战略部署,意义深远。
二、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做孩子健康成长的守护者
每个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成龙成凤,但是孩子的成长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都要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对孩子实施教育影响。希望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努力破除“抢跑文化”“超前教育”“剧场效应”等功利思想,不要过度焦虑,切忌把“考高分”凌驾于孩子的身心健康之上,应该尊重孩子天性,挖掘孩子与众不同的潜能和天赋,引导他们成人成才。同时,建议家长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培养独立思考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活动是唤醒和培养孩子能力最有效的途径。建议家长利用节假日,多带您的孩子到体育馆、图书馆、少年宫、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综合实践基地等场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既能融洽亲子关系,又可以指导和帮助孩子们开发潜力、拓展视野、增长才干。
三、慎重选择培训机构,做良好教育生态的维护者
确有培训需求的家长,应选择合法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检查培训机构是否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与“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并确认证照名称是否一致,是否将教师资格证、培训内容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上墙公示。不选择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不选择课程内容超标超前、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的校外培训机构,不选择缴纳培训费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校外培训机构,不选择不与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校外培训机构。
四、坚决抵制违规行为,做规范办学运营的监督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我区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面向中小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同时向校外培训机构提出“十条禁令”,特告知家长,希望大家支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十条禁令”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禁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二)严禁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2022年1月1日起,所有培训费用必须通过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收取;
(三)严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四)严禁超标超前培训;
(五)严禁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六)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兼职兼课和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从事学科类培训;
(七)严禁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上培训及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八)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提供境外教育课程;
(九)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十)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上市融资,进行资本化运作。
各位家长,关爱每一个孩子,引导和促进孩子们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是家庭、学校和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树立科学的育人观、人才观,理性面对校外培训,为孩子多彩人生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如发现有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反以上“十条禁令”等违规行为,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咨询举报电话:023-77728880、 023-77725218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