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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在我区实施 最高可贷300万,9月25日申报截止

发布日期:2021-09-17 15:39

近日,记者从团区委获悉,为以强大的信贷支持加快助推乡村振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我区正式实施“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个人和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最高分别可达100万300万元,全区符合条件对象9月25日前可申报。

据了解,“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是为深入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青年做件事”实践活动相关要求,由共青团重庆市委、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联合各相关银行机构和重庆市农业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推出的为投身乡村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青年提供信贷支持,助力农村人才振兴、产业振兴的贷款项目。

在申请主体上,全区45周岁以下的个人或涉农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只要其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就业,有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的,并符合其他相关要求均可申请贷款,贷款额度按个人和涉农经营主体不同,最高单户授信分别可达100万元和300万元。其利率原则上将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15个基点,最高不超过5%,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同时,贷款在具体用途上有明确要求,贷款应坚持户借、户用、户还,精准用于支持贷款主体发展农业生产(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与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产业融合项目(指县域范围内,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农技、农机,农产品收购、仓储保鲜、销售、初加工,以及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以及能够增加收入的相关生产经营活动,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理财、购置家庭用品等非生产性支出,也不能以入股分红、转贷、指标交换等方式交由企业或其他组织使用。在还款方式上,鼓励结合贷款主体的生产经营情况、信用情况灵活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等方式,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乡村振兴青年贷’对于支持农村产业发展,加快助力乡村振兴具有重大推动作用。”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项目申报时间紧张,希望全区符合条件对象于9月25日18点前及时联系团区委(77722887)按要求进行贷款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