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羊角水陆派出所重拳出击,成功抓获两名涉嫌在乌江干流实施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邱某。
经审讯了解,王某、邱某在武隆仙女山经营农家乐,两人平时关系不错,经常一起玩耍。因案发当天,王某要回羊角老家办事,特请邱某驾车送他回家。来到羊角后,王某为表示感谢,遂邀约邱某一起到羊角乌江“弄”点鱼拿回家吃。 两人随即回到王某家中带齐电鱼工具,前往羊角大桥下乌江边实施非法电鱼。后被当地群众举报,在逃离的过程中被民警现场抓获。办案民警从两人车辆后备箱中搜出电鱼工具(12V大容量锂电池一个、大力神牌变电器一个、通电网杆一个、塑胶水桶一个)和野生鱼5条,经称重5条野生鱼总重3.98千克。
目前,王某与邱某对自己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两人均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办案民警提示:十年禁捕期间,武隆整个乌江主干流、支流全部禁止非法捕捞,否则将面临刑事处罚,依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记者 李薇薇 通讯员 代晓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