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发布《武隆区红白喜事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进一步规范群体性宴席举办行为,守牢疫情防控底线,杜绝聚集性疫情发生,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暂缓办喜事。各乡镇(街道)和区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要加大对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和辖区群众的教育引导,宣传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聚会停办”。
(二)加强农村家宴疫情防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对本辖区的农村家宴疫情防控负总责。各乡镇(街道)要倡导丧事简办、喜事缓办,鼓励辖区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要举办家宴。各乡镇(街道)要严格家宴举办的审批、登记备案和预防性监督检查,加强家宴举办者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的督促指导,督促家宴举办者报告参加人员和从事服务人员的有关情况,加大参加家宴人员旅居史、密接史的排查、登记和报告,加大对家宴举办者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排查检查力度,严格落实集中用餐人员食品留样制度。
(三)加强“一条龙”餐饮服务经营者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一条龙”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审批和监管。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家宴举办者邀请“一条龙”服务经营者为其操办时,务必核查从事服务人员48小时内阴性核酸证明和人员健康体检证明。
(四)加强餐饮服务经营单位疫情防控。区商务委要督促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全面推广使用“渝康码”、“行程码”,加强从业者、消费者健康动态管理,在餐厅(馆)入口处增加体温测量设备,所有人员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督促从业者须佩戴口罩、穿戴清洁衣帽,做好个人防护。督促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的卫生防疫措施,做好场所通风、环境卫生与消毒等工作。积极推广分餐制,督促餐厅(馆)提供公筷公勺。督促餐饮服务经营者在承接宴席时严格落实“双承诺制”(即:宴会承办餐饮企业要承诺并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宴会主办客户要承诺配合餐饮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并不得邀请有发热等感冒症状、尚处于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期、中高风险地区返武来武、境外返武来武等情况的客人赴宴)。要督促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不得承办武隆区区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举办宴席原则上不得承办超过50人;确需举办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要提前3日向区商务委书面申请,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要督促各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制售食品,严防食品安全事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禁使用霉变生虫感官异常原辅材料。严禁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和宰杀活禽。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和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要做好辖区居民在餐饮服务经营单位举办宴席的备案工作。
(五)加强干部职工管理。全区各级各部门要做好本单位职工的宣传教育,引导本单位、本系统干部职工非必要不举办家宴、非必要不参加宴席活动,要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开展宣传,鼓励身边人严格按要求做好宴席(宴会)疫情防控工作。单位干部职工确需要举办宴席的,由各单位负责审批。
(六)全面加强宴席现场核查工作。落实监管职责,划定责任区域,明确责任人员,加大对全区各餐饮服务经营主体的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有关规定、拒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由相关单位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区公安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对相关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者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要依法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七)加强红白喜事文艺演出人员管理。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原则,在宴席审批、现场核查工作中加强对文艺演出人员的管理,要督促宴席举办者如实报告是否邀请演出队伍进行文艺演出的相关情况,要督促参与演艺人员具备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演出,对拒不配合的宴席举办者和演艺人员,立即责令宴席举办者停止宴席的举办,并及时向社区排查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