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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区2021年秋期城区幼儿园新生招生政策

发布日期:2021-06-22 15:04 来源:武隆区融媒体中心

目前武隆城区共有幼儿园15所(其中公办园3所,民办园12所),招生条件相同。

第一,报名条件(先后顺序)。(1)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武隆城区户籍适龄幼儿;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入武隆城区的适龄幼儿;挂靠户口进入武隆城区3年及以上的适龄幼儿。(2)城区购房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购房,且于2021年6月30日前实际入住。(3)城区经商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经商,且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依法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缴纳应交税费。(4)城区务工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武隆城区务工,截至2021年6月30日连续1年及以上在武隆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城区公租房、廉租房人员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经住建部门核准入住武隆城区公租房、廉租房。(6)其他情况适龄幼儿:调入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城区现役军人、政府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适龄幼儿。

第二,年龄要求。公办园只招收3-4岁(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民办幼儿园在学位充足的情况下,可以招收3岁以下的幼儿。

第三,招生办法。城区幼儿园根据招生计划,按照报名登记情况和条件顺序进行招生,额满为止。条件相同的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