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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0-07-14 17:02 来源:重庆市武隆区融媒体中心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办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银监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教〔2009〕45号)、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47号)要求,现就我区办理202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贷款发放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并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正式录取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且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


  三、贷款金额

  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贷款额度,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贷款实行一年一贷。

  建卡贫困户在已享建卡贫困大学生学费资助后费用仍不够的,可按差额核定贷款额度。


  四、贷款利息

  就读期间利息由财政承担,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由贷款人承担,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五、申请时间与地点

  申请地址:芙蓉中路50号(区教委大院内)。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武隆区咨询电话:77722741、77729599。

  受理时间为2020年7月27日至8月3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6:00(星期六、星期天除外)。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暂不开展到桐梓镇、火炉镇、江口镇、长坝镇、平桥镇的流动受理工作。


  六、申贷要求

  (一)首次申请贷款(首贷)。

  1. 登陆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2.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 请你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办理: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如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需现场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4. 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于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如果是在校生第一次贷款,则需提交下列材料: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户口簿;

  3.《高校学生证》和学校收费标准,要求学生证上读完的每个学期需加盖注册章,如未注册完整,则需提交就读学校证明。

  (二)再次申请贷款(续贷)。

  1.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只要一方持以上材料来办理即可。


  七、特别提示

  (一)到现场办理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务必佩戴好口罩,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接受体温测量、保持间距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学生家长(父母其中一方)属于财政供养人员、国企职工、村(社区)五职干部,确实存在因灾因病等原因造成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持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情况方可申请助学贷款,需提供相应印证材料。且接受属于告知对象、将接受党员涉权事项比对的告知。

  (三)国家开发银行今年拟提供网上受理助学贷款业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重庆市武隆区教育委员会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