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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八类药品不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发布日期:2020-09-11 09:57 来源:重庆市武隆区融媒体中心

近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的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9月起,《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将进行调整,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保健药品以及预防性疫苗等八类药品将不再纳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这八类药品包括: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保健药品;预防性疫苗和避孕药品;主要起增强性功能、治疗脱发、减肥、美容、戒烟、戒酒等作用的药品;因被纳入诊疗项目等原因,无法单独收费的药品;酒制剂、茶制剂,各类果味制剂(特别情况下的儿童用药除外),口腔含服剂和口服泡腾剂(特别规定情形的除外)等;其他不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规定的药品。

“根据暂行办法,还明确了医保药品目录将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暂行办法的制定实施将有效保障参保人员基本用药需求,提升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益。



记者:周令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