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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 重庆婚姻登记可“跨省通办”

发布日期:2021-05-25 11:18

日前,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将在辽宁、山东、广东、重庆、四川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河南、湖北武汉、陕西西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据了解,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启动后,男女双方不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户籍地进行婚姻登记,如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在试点地区,也可在试点地区办理登记。经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认定依据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证。

同时,为了提高“跨省通办”的效率,避免人员聚集,也为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当事人信息提供更充足的时间,试点地区将开通网上预约系统,旨在加强和创新婚姻登记服务,推动异地办理婚姻登记改革,不断满足市民享受便利充分的婚姻登记服务需要。(记者 吴春花)